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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3年第一季度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发表时间: 2023-03-23 16:55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劳动监察监督处 浏览字号:

广州市2023年第一季度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序号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登记注册类型主要违法事实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公布媒体公布日期备注
1恒心服饰无牌无照张运军广州市白云区大源洞南街54号1楼无牌无照欠薪逃匿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机关白云区政府网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3年3月14日
2广州市嘉美皮具有限公司91440101MA5ARP115C陈东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长红村长湴工业二路36号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欠薪逃匿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机关白云区政府网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3年3月15日
3广州市白云区人和德源餐饮店92440111MA7LQ47J15杨海峰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和村商业一街7号101铺个体工商户欠薪逃匿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机关白云区政府网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3年3月15日
4熊俊(对外以“宏顺服饰”字号经营)无牌无照熊俊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三角园三号(二、三楼)无牌无照拖欠20名员工2022年8月工资154502元、28名员工2022年9月工资203749元、21名员工2022年10月工资120984元,合共479235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责令限期改正,
移送公安机关。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3年3月21日
5广州市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南大道香江家居广场91440101747577924W何嵘贤海珠区江南大道南411号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人独资)该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规章制度中对加班的规定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2.2023年1月安排11名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3.未按规定保存工时台账,违反了《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警告。
2、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行政处罚4950元。
3、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行政处罚18000元。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3年3月14日
6广东德致诚改造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1440101MA9W19U97N周小华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306号之一101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德致诚改造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人工资金额较大,人数较多,经海珠区人社局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其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于2023年1月11日移交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3年3月14日
7重庆航星实业有限公司915001127907479844涉案原法定代表人为孙东,2022年11月11日后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余文均重庆市渝北区两港大道188号14幢4-1有限责任公司拖欠陈建宁班组等三个班组82名工人2020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未结清的部分劳动报酬,合计2198865元整。2022年8月19日,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单位在该项目用工期间存在涉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9月8日向该单位制发了《限期改正指令书》(粤穗南综执(横)责字〔2022〕194号),责令该单位在9月16日前支付陈建宁班组、罗培远班组、李学添(吴浩杰)班组等3个班组工人的劳动报酬。截至11月1日,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仍拒不接受调查、也拒不配合处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2022年11月1日,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该单位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公安机关于2022年11月28日正式立案侦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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