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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转发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3-09-05 10:01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劳动关系处 浏览字号:

穗人社函〔2023〕37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联/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与持续开展基层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等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全面排查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百日清欠”专项行动,以欠薪风险为重点,突出政府国企项目欠薪治理。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隐患协同治理机制,主动开展企业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借助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等各方力量,全面排查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劳资纠纷问题,妥善化解因欠薪、不规范用工等引发的风险隐患。强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指导,完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预警机制,聚焦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农民工和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强化监测预警,建立风险台账,制定应对预案。

  三、加强协商指导服务。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积极引导支持企业与工会开展“要约行动”。以货运、网约车、网约配送等行业头部平台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沟通协商协调机制,明确相关标准调整程序、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消除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支付、民主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劳动报酬争议,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按时报送进展情况。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加强宣传,多渠道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展成效。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情况和成效,请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总工会

 

  广州市企业联合会/广州市企业家协会  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

  附件:(粤人社函〔2023〕234号)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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