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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9-11-19 18:07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浏览字号:

  穗人社发〔2019〕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12月3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总工会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11月15日



  广州市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21号),为全面推动我市家政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水平家政服务迫切需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标国内外最高最好最优标准和先进经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机制,通过党委领导、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制度建设、规范提升,加快家政服务业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发展,使我市家政服务业迅速向现代服务业迈进,成为走在全国前列、引领粤港澳大湾区的家政服务业“领跑者”,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发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奋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

  到2021年,建设174家以上街(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12万人次以上;发放“上门服务证”5万张以上;建设20家以上“‘羊城家政’示范门店”;建设扶持1家以上(省市共建)现代家政综合培训就业示范基地,10家以上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30家以上区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扶持10家以上有影响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贴心家政”融合发展计划

  1.培育家政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统筹整合社区家政、养老、医疗等服务资源。各区负责,以街镇为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工站功能,创新设置基层家政服务站、社区养老院和卫生服务中心,发挥志愿者作用,形成“社区政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院+居家养老”的社区家政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到2021年,在本市各街(镇)建设174家以上“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各区政府分工负责)

  2.促进家政养老融合发展。建立一批“家政+养老”实训示范基地,提升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能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定期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评估,逐步打造“10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实现社区(村)家政养老服务全覆盖。(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妇联分工负责)

  3.建设公益家政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集家政服务供需管理、家政资源信息管理、家政行业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家政行业诚信记录、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利用全域动态数据对家政行业实现全面追溯管理。(市妇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分工负责)

  4.全面推行家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依托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推广使用集实名认证的身份信息,以及从业经历、培训、体检等信息为一体的家政从业人员服务证,到2021年,发放“上门服务证”5万张以上。(市商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市妇联分工负责)

  (二)实施“称心家政”品牌创建计划

  5.开展家政行业等级星级评定。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完善本市地方标准,指导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对家政企业进行等级评定,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星级评定。(市商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6.创建优质家政服务企业品牌。打造“羊城家政”示范品牌,实行“五规范”,即规范商标标识、规范服务标准、规范合同文本、规范技能培训、规范信息系统。组织开展“‘羊城家政’满意品牌”评选活动。到2021年,建设扶持10家以上有影响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20家以上“羊城家政示范门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工负责)

  7.树立优秀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典型。开展“羊城最美家政人”评选,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鼓励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优秀农民工等评选表彰向优秀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倾斜,对获得上述奖励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国家高技能人才评定范围,并按规定在积分落户等方面给予照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工负责)

  (三)实施“匠心家政”素质提升计划

  8.建立多层次家政技能评价标准体系。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完善培训课程体系建设,健全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层次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争创家政服务培训和评价的“广州样板”。到2021年,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12万人次以上(其中,每年开展保育员、育婴员、妇婴护理员培训15000人次,家政服务员培训15000人次,养老护理员培训5000人次,医疗护理员培训5000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分工负责)

  9.创新家政人才学制式培养机制。鼓励各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根据市场需求开设家政服务类专业,纳入我市职业院校扶持专业目录,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对院校聘用知名企业技术技能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等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对院校开展家政服务类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实训基地建设以及向家政服务类专业学生发放奖学金、生活补贴、实习补贴等给予支持。建设家政服务人才培养联盟,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

  10.完善家政人才社会化培训机制。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实训基地等开展家政服务类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可享受免费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回炉”培训1次。畅通“培训+就业”通道,构建集“技能培训+操作实训+技能鉴定+就业服务”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到2021年,建设扶持1家以上(省市共建)现代家政综合培训就业示范基地,10家以上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30家以上区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分工负责)

  11.加强高端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对标国际及港澳地区先进标准开展家政技能提升培训,做好世界技能大赛健康与社会照护等家政相关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建设,力争在世界技能大赛上实现家政服务项目奖牌数“零”的突破。争取承办粤港澳大湾区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高标准举办广州市家政服务行业技能竞赛。通过高标准培训和高水平竞赛,培养一批高素质家政服务技能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分工负责)

  12.强化高级家政管理人才培训。支持开办家政管理高级人才培训班,培养引领行业发展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和培训师资人才。将家政服务业人才培养纳入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鼓励家政服务企业组织中高级管理人员到国(境)外参加素质提升培训,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化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队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妇联分工负责)

  13.积极推进大湾区家政培训合作。引进港澳地区家政服务业先进技术、师资等培训资源,加强穗港澳三地经验交流、资格互认、标准共建。对港澳职业培训机构在广州地区按规定开展家政服务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政策服务等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港澳办、市妇联,南沙区政府分工负责)

  (四)实施“暖心家政”就业促进计划

  14.建立省内和省际家政扶贫对接帮扶机制。深入推进我市与梅州、清远市以及贵州、四川、重庆、西藏、新疆等省(区)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合作,支持当地创建一批家政扶贫基地,吸纳当地人员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来穗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建立技工院校帮扶机制,鼓励我市技工院校扩大面向老区苏区、民族地区自主招生规模,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妇联、市协作办分工负责)

  15.鼓励在家政服务行业就业创业。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举办专场招聘活动;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基层特别是街道(镇)、社区(村)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各级创业服务指导机构要为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补贴申领等服务,促进项目、资本、政策、服务有效对接。鼓励家政服务创业项目参加创业大赛等活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政府分工负责)

  16.创新家政服务商业+公益保险支持机制。制定家政服务商业+公益保险综合保险方案。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专门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为从业人员统一投保,研究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妇联分工负责)

  17.完善家政领域劳动保障维权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特殊工时审批服务,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修订完善并推广使用《广州市家政服务合同》《广州市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适时发布家政服务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加强部门联动,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争议仲裁、信访、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分工负责)

  (五)实施“放心家政”诚信服务计划

  18.构建家政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根据国家规定实施家政服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将家政服务诚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的红黑名单标准组织认定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并通过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等渠道予以公布。(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分工负责)

  19.建立健全有特色、走前列的家政领域标准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期研究,在育婴服务、家庭保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热点领域,以及行业发展急需的家政服务培训、服务机构分级评价、家政服务信息化等领域加大工作力度,对标最高最优标准,完善各类规范,制订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家政领域标准。(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分工负责)

  20.完善家政服务市场管理机制。开展家政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市场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妇联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成立广州市推进家政服务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市直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推动辖区内家政服务场所建设,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层层抓好落实。各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政府分工负责)

  (二)完善政策支持。加快完善发展家政服务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管理体系)、打造枢纽工程(建设家政服务综合平台,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生涯全过程技能提升)、完善重要支撑(建设基层工作站和“羊城家政”示范门店,优化提升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妇联分工负责)

  (三)确保经费落实。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优先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加大资金筹集整合力度,从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现有渠道筹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实施。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各区政府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宣传“南粤家政”羊城行动,促进家政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提供高质量服务,激励广大劳动者积极投身家政服务行业,营造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政府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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