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