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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动全市职业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 2022-03-01 16:30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市场中心 浏览字号:

穗人社函〔2022〕3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促进就业机制,补齐就业服务短板,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进一步推动全市职业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建为引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为着力点,发挥公共职业指导在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工作的重要作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建立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更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到2025年,具有广州特色的职业指导发展生态初步形成,依托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构建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管理工作机制,面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团体、一对一的职业指导服务;同时深入基层,包括镇(街)、社区(村)、院校、军营、创业孵化基地、工业园区、对口帮扶地区等,面向各类群体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环境和就业形势分析、政策引导、求职招聘指导、就业分享及择业指导、就业再就业援助及劳动权益维护、职业心态、综合素质和专项能力培训等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四级工作平台。在市一级,以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南方人才市场、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为主体,构成就业服务一级平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求职招聘、就业指导、创业服务以及就业失业登记等就业管理服务。各区人力资源分市场,完善与市级平台一致的服务功能,构成就业服务二级平台。全市各街道(镇)、社区(村)全面建成兼具职业指导功能的窗口、人员队伍,就近向城乡居民提供职业指导服务,构成就业服务二级管理四级服务平台。

  (二)打造亮点特色职业指导服务专窗

  坚持“以区为主、市区联动”为主要工作方针,贯彻执行职业指导服务规范,打造亮点特色职业指导服务专窗。一是依照《职业指导服务规范(GB/T33554-2017)》,统一工作规范、服务流程,依据科学专业、分级分类、属地就近三大原则,切实提升群众服务满意度。二是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局,设立职业指导服务窗口,做好标识挂牌、功能分区及人员和设施设备配置等,进一步做好职业指导服务工作。

  (三)提升工作能力,强化队伍建设

  完善人员配备,各级人社部门结合服务对象需求,科学研究制定职业指导服务工作人员配备的数量和结构标准,保障服务供给能力。市人社局定期开展全市职业指导工作人员各类专题培训,邀请职业指导专家学者授课(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工作内容、就业形势、政策引导、案例分析、发展方向等),形成互协互助机制,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养、服务质量和工作能力,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基础能力支撑。

  (四)加强师资库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打造一支具有丰富职业指导经验的职业指导专家和高校学者、市区人社部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组成的专家团队,加强职业指导师资库建设,指派熟悉就业形势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的专业人士组成兼职职业指导师资小分队上门为有需要的团体提供职业指导服务,有条件的区、街(镇)、社区(村)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师资力量入驻职业指导服务专窗为群众提供一对一服务。

  (五)强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开拓线上服务

  继续完善信息化手段,积极开拓职业指导线上服务。加紧完善网办系统,实现通过短信、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等开展职业指导云课堂、云培训线上职业指导服务,向服务对象提供多样化公共服务手段,提升人社服务便利化水平,有效提升公共服务工作效率及满意度。

  四、服务规范

  开展面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对一的职业指导服务请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关于贯彻实施<职业指导服务规范>和<职业介绍服务规范>的通知》(见附件)执行。开展面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群体的职业指导服务参照上述规范执行。重点面向以下对象开展职业指导。

  (一)求职就业指导。以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去产能分流职工、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困难职工、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等为重点,采取一对一交流形式面向劳动者个人,或以劳动者喜闻乐见的现场互动、短视频、动漫、直播、“云课堂”等形式面向劳动者群体,宣传解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依据劳动者就业意愿和能力素质,加大岗位信息的推送力度,合理确定疫情防控期间的职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指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提高求职应聘意愿和求职成功率。

  (二)招聘用人指导。以重点用工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为重点,通过小型座谈、电话沟通、网络登记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开工和招聘计划,采集招聘岗位信息,大力宣传就业援企稳岗政策,加强用人招聘指导和招聘需求分类评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指导其合理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增加网络招聘和远程见工的频次和密度,加强企业间用工互助和行业间用工调剂,支持企业生产经营。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各级组织领导。各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举措和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抓手。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发动各方力量参与。要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和目标要求。要结合辖区内就业形势和市场需求,创造性地开展本地化专项服务活动,合理分配好各类资源,统筹做好各项活动安排,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落实。

  (二)加强资源统筹协调。各区要将异地务工人员岗前综合教育有效融入到职业指导工作中,围绕广州风土人情与生活常识、求职就业、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职业道德与精神文明等主题,加强“普法”“卫生知识”等内容宣传及针对如快递、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人员需求,做好岗前综合教育,为群众提供有广度有温度的指引。同时,加强与区内来穗人员管理部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司法部门等的联动,结合乡村振兴、“三项工程”羊城行动等工作部署,有力有效推进职业指导向纵深发展。

  (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各区要制定职业指导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防止求职人员信息泄露,防止指导环节有就业歧视情况。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实际,灵活调整职业指导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形式,有序组织线下活动,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四)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各单位要梳理发布惠企政策清单、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通过政策解读、专家访谈以及发布就业政策微课堂等形式,让服务对象“看得懂、算得清”,确保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要制作并向社会公开职业指导活动月历,提前做好活动预告。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向社会传递强信心、暖人心的人社好声音。


  附件:关于贯彻实施《职业指导服务规范》和《职业介绍服务规范》的通知.pdf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

  (承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0-8632280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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