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助手
长者专区
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业务专题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优化营商环境(劳动就业)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政策与解读
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里且已拆开,还能存档吗?
发表时间:
2025-05-27 17:33
信息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答:根据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应由高校转往工作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对此,建议由原就读高校重新审核档案材料并密封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递。
浏览次数:
-
分享
分享文章到
取消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
顶部
返回
首页
政务
微信
粤商通
无障
碍版
长者
助手
简繁
转换
智能
问答
市民
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