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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氖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决定书公告(许康等10人)
发表时间: 2024-12-27 18:12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氖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许康等10人与你方(第一被申请人)、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4〕14358-14367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决定结果如下:

一、将裁决书第8页第5行的“40378.4”补正为“50770.34元”;

二、将裁决书第11页附表2中第一项仲裁裁决事项的合计数额“40378.4”补正为“50770.34”;

三、除上述更正内容外,该裁决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徐嘉琪,电话:83395870);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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