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许创:
本委受理申请人许创与第一被申请人软通动力(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5〕7391号),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上述公告期内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领取开庭通知书。(联系人:赖书敏,电话:020-38810697)。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仲裁公告栏目公告时间为准)。
本案定于2025年6月4日上午09时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第十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联系人:赖书敏,电话:020-38810697)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