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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共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决定书公告(邱永康)
发表时间: 2025-05-23 14:48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共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邱永康与第一被申请人九江英格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你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5〕6341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本委决定如下:

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郭玉秋,电话:83701621);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年五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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