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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熙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仲裁决定书公告(邓林相)
发表时间: 2026-04-02 17:34 信息来源: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东熙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邓林相第一被申请人广东祥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广东熙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66724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无法与第二被申请人广东熙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决定如下

同意申请人撤回对第二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赖书敏,电话:020-38810697);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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