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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伟、莫智朗仲裁决定书公告(广州人和汇酒家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 2026-08-28 17:12 信息来源: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梁家伟、莫智朗

申请人梁家伟、莫智朗(你方)与被申请人广州人和汇酒家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6〕1500215003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决定书。

决定如下:

视为申请人梁家伟、莫智朗撤回仲裁申请。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领取上述仲裁决定书(联系人:谢馨颐,电话:020-38822757);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八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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