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仲裁公告
北京如风达快递有限公司仲裁撤诉决定书公告(吕贺祥)
发表时间: 2019-09-03 17:09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如风达快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吕贺祥诉第一被申请人北京万古恒信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你(单位)、第三被申请人北京万古恒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3685号),申请人于2019829日以个人原因为由撤回对第二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因无法与第二被申请人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同意申请人撤回对第二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一九年九月三日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