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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微标杆移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公告(宋飞、林银彬、洪泽添)
发表时间: 2019-10-12 10:48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微标杆移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宋飞、林银彬、洪泽添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40674177-4178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宋飞201921日至201944日期间的工资17302.71元,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林银彬201921日至2019410日期间的工资7350.34元,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洪泽添201921日至2019331日期间的工资10578.23元;二、驳回3位申请人其他的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特此公告。

 

                              一九年十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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