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世润翡翠装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江国标诉第一被申请人广州空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广州世润翡翠装卸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4639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第二被申请人2017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1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2963.85元;三、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600元;四、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469.98元;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