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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唐达江)
发表时间: 2019-06-06 16:45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唐达江诉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66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确认被申请人20181114日解除申请人劳动关系违法;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10月的工资差额(即201810月的奖金提成)2233元;三、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64738.23元;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一九年六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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