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助力腾飞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衍莹诉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助力腾飞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广州利翻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穗劳人仲案〔2019〕2593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的工资8897元;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000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