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深圳小宝普惠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郑宝堂、司晨宁、梁梓萍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3873-3875号),已依法作出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本委同意三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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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郑宝堂、司晨宁、梁梓萍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3873-3875号),已依法作出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本委同意三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