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林俊杰:
本委受理林俊杰诉广州鸿粤星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穗劳人仲案字〔2019〕2615号)因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如下:
穗劳人仲案字〔2019〕2615号决定书。
决定事项如下:
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