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广州中青金服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伍嘉华诉广州中青金服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穗劳人仲案〔2019〕2182号),因你单位注册地址无人办公/因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如下:
穗劳人仲案〔2019〕2182号决定书。
决定事项如下:
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