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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柒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李婉君、赖亚燕)
发表时间: 2019-04-09 16:54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柒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婉君、赖亚燕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字〔201872277228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劳人仲案〔201872277228号仲裁裁决书。

穗劳人仲案〔20187227号(申请人李婉君)仲裁裁决书裁决事项如下: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7月工资差额7577.78元、20188月工资9800元、201891日至914日工资3528元;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594.45元;三、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711日至2018914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9600元。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穗劳人仲案〔20187228号(申请人赖亚燕)仲裁裁决书裁决事项如下: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7月工资差额5244.44元、20188月工资6044元、201891日至914日工资2448元;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72.22元;三、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69日至2018914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8940.19元。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九年四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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