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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长新毛织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谭程云等3人)
发表时间: 2019-04-09 16:53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白云长新毛织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谭程云、付桃兰、李春梅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字〔2019317-319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劳人仲案〔2019317-319号仲裁裁决书。

裁决事项如下:确认申请人谭程云与被申请人自200174日至20181210日期间存在劳动的关系,申请人付桃兰与被申请人自201036日至20181210日期间存在劳动的关系,申请人李春梅与被申请人自2003219日至20181210日期间存在劳动的关系。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九年四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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