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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力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决定书公告(植美强)
发表时间: 2019-05-14 09:43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东力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申请人植美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字〔20192555号)一案,本委依法立案受理。审理期间,申请人植美强于201948日向本委书面提交撤回仲裁申请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委决定如下:

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一九年五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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