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夏木悠悠智联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邓露、赵延丰与被申请人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156-157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
按两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