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仲裁公告
文振华仲裁决定书公告(广州市承泽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 2019-04-10 14:19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文振华:

本委受理你诉广州市承泽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1489号),已依法作出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经本委依法通知申请人参加开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到庭参加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