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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畅新食品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 杜燕飞)
发表时间: 2019-05-07 14:29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畅新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杜燕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字〔20187396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91日至20181015日期间工资9787.36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一九年五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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