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仲裁公告
深圳市科维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李祥雄)
发表时间: 2019-01-16 15:23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科维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祥雄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字〔20186087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71日至2018831日的工资差额7056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一九年一月十六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