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仲裁公告
广州市俊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决定书公告(黎蕴仪、黄燕桃)
发表时间: 2018-12-20 09:38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市俊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黎蕴仪、黄燕桃诉你(单位)、广州市俊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字〔20187463-7464号)申请人已书面提出撤诉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委决定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仲裁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