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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艳决定书公告(广东源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 2018-12-20 15:10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吴艳:

本委受理你诉广东源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字〔20187292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穗劳人仲案字〔20187292号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鉴于申请人经本委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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