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鼎盛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董珊诉第一被申请人鼎盛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8〕5399号),申请人于2018年9月27日以个人原因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回对第二被申请人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同意申请人撤回对第二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