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正来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廖莉、周凯、胡明良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8〕6190-6192号),3位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1日以协商一致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委决定如下: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正来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廖莉、周凯、胡明良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8〕6190-6192号),3位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1日以协商一致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委决定如下: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