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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双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敬国胜)
发表时间: 2018-11-27 10:26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佛山市双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敬国胜诉佛山市双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85020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5320日至20151125日的工资20000元。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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