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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悠游堂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梁耀强)
发表时间: 2018-11-01 09:24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悠游堂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梁耀强诉你单位、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83829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21日至2018512日期间的工资19646.38元;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142.5元。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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