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上海悠游堂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梁耀强诉你单位、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8〕3829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5月12日期间的工资19646.38元;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142.5元。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