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仲裁公告
广东博投集团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谢杰勋)
发表时间: 2018-09-06 17:44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东博投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谢杰勋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84286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771日至20171231日工资36000元。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