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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源林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温瑞辉)
发表时间: 2018-08-15 16:02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市源林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温瑞辉诉你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82464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48月、20155月至201512月、20162月至201612月、20172月至201711月、20181月至20182月期间的工资差额5401.32元;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711日至201845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部分1045.52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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