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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丰兴营销服务部决定书公告(陈莉)
发表时间: 2016-11-02 17:07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丰兴营销服务部:

  本委受理陈莉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64491号),申请人于20161020日以双方和解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诉,本委依法作出仲裁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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