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周银芳:
本委受理你诉光宝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8〕2300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你方拒收快递文件,现向你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请求。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