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王斌:
本委受理你诉广州市天源长寿村酒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4〕1523号)已依法作出仲裁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
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