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王明安:
本委受理你诉广东盛大金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4〕345号)已依法作出仲裁裁定书。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