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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格律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决定书公告(郑建珊2人)
发表时间: 2018-10-31 13:48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字号:
广州格律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决定书公告(郑建珊2人)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格律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郑建珊、林泽涛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84547-4548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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