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仲裁公告
广州纽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公告(古伟东)
发表时间: 2017-09-29 14:33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纽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古伟东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71865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五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20169120161014期间未付工资7300元。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