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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华鸿油品有限公司决定书公告(陈颂豪)
发表时间: 2018-11-01 18:46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市华鸿油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颂豪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84240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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