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东王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涛与广东王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人事争议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开庭通知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6月、7月基本工资共30000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8月1日至11日工资7586.21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4年-2016年提成284000元;4、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人民币80396.55元;5、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报销费用19320元;6、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108082.33元;7、被申请人支付2016年度年休假工资15943.65元。现将申请人的上述请求,作为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 诉 通 知 书》。本案定于2017年11月28日上午8时4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府前路2号5楼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晓敏,电话:020-83388879)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
案 件 号 | 穗劳人仲案〔2017〕2123号 |
被通知人 | 广东王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开庭时间 | 2017年11月30日上午8时45分 |
开庭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三仲裁庭 |
仲裁庭组成人员 | 仲裁员:李雅楠 书记员:周晓敏 |
联系方式 | 020-83388879 |
注意 事项 |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
发送 单位 |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