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仲裁公告
广东王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庭通知书公告(刘涛)
发表时间: 2017-09-15 15:46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东王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涛与广东王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人事争议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开庭通知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6月、7月基本工资共30000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8111日工资7586.21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4-2016年提成284000元;4、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人民币80396.55元;5、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报销费用19320元;6、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108082.33元;7、被申请人支付2016年度年休假工资15943.65元。现将申请人的上述请求,作为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 书》。本案定于20171128日上午845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府前路25楼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晓敏,电话:020-83388879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穗劳人仲案〔20172123

被通知人

广东王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庭时间

20171130日上午845

开庭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三仲裁庭

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李雅楠

书记员:周晓敏

联系方式

020-83388879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

单位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