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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卖道贸易有限公司开庭通知书公告(刘奕凤等10人)
发表时间: 2018-08-03 17:09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东卖道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奕凤、赖银玲、陈学文、苏李秋、谭玉燕、刘彩玲、陈艳环、黄晴、刘嘉茵、田欢共10人与你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因你方无法联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穗劳人仲案[2018]3807-3816号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诉通知书》。本案定于20181015日上午84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区倩雯,电话:020-83311741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穗劳人仲案〔20183807-3816

被通知人

广东卖道贸易有限公司

开庭时间

20181015日上午845

开庭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一仲裁庭

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郭曙东、叶丽雅、劳晓斐

书记员:区倩雯

联系方式

020-83311741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

单位

 

20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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