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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世纪名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公告(罗征斐等31人)
发表时间: 2018-06-12 14:26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世纪名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

  本委受理罗征斐等31人与你单位(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世纪名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的劳动人事争议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等材料。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一、第一被申请人立即向31位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630670元(详见拖欠工资明细表);二、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现将申请人的上述请求,作为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诉通知书》。本案定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8时4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五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滢,电话:020-83227912)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穗劳人仲案〔2018〕2726-2756号

深圳市世纪名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

  本委决定受理罗征斐等31人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将其仲裁申请书(副本)一份及有关证据送与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本通知。

  二、被申请人应当在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及仲裁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按申请人人数另加一份正本向本委提供答辩书、有关证据及证据清单,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本案的处理。在开庭五日前(仅指工作日且不包括开庭当天),若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拒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由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请认真阅读《举证告知书》。

  三、被申请人如是单位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如委托代理人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与证据同时提交本委。

  四、被申请人如提出反诉申请,需在答辩期内提出,逾期作另案处理。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 件 号

穗劳人仲案〔2018〕2726-2756号

被通知人

深圳市世纪名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

开庭时间

2018年8月20日上午8点45分

开庭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五楼第一仲裁庭

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郭曙东、黄鑫、劳晓斐

书记员:谢滢

联系方式

020-83227912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

单位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拖欠工资明细表

序号

姓名


欠付工资时间段

欠付工资

1

周杰


2017年1/2/3/4/5/6月、2018年1月

59489.00

2

洪文梦


2017年10/11/12月、2018年1月

16403.00

3

梁志健


2017年8/9/10月、2018年1月

4386.00

4

罗征斐


2017年2/12月、2018年1月

3817.00

5

陈碧清


2017年12月

2186.00

6

林华伟


2017年9月

890.00

7

简健铖


2016年11/12月、2017年1/6月、2018年1月

10859.00

8

胡星


2017年8/9月、2018年1月

4936.00

9

李晓琛


2016年12月、2017年4/7月、2018年1月

9352.00

10

姚满


2017年11/12月、2018年1月

10843.00

11

汪宏


2017年8/9/10/12月、2018年1月

28780.00

12

卢春兰


2017年10/11/12月、2018年1月

8620.00

13

毛新亚


2017年8/9/10月、2018年1月

18417.00

14

唐凯


2016年11月、2017年6/7月

7732.00

15

符冬冬


2017年10/11/12月、2018年1月

44646.00

16

徐娟娟


2017年5月、2018年1月

3365.00

17

张德义


2017年1/2/3/4/5/6月、2018年1月

51500.00

18

杨贵能


2017年1/2/3/4/5/6月、2018年1月

25400.00

19

刘吉文


2017年1/2/3/4/5/6月、2018年1月

27400.00

20

谭泽勇


2017年1/2/3/4/5/6月、2018年1月

53500.00

21

王诚秀


2017年1/2/3/4/5/6月、2018年1月

22046.00

22

莫亚群


2017年1/2/3/4/5/6月、2018年1月

49000.00

23

肖小红


2017年1/2/3/4/5/6月、2018年1月

5795.00

24

屈太平


2016年12月、2017年4月、2018年1月

6199.00

25

柯跃


2017年5/7/8/9月、2018年1月

7109.00

26

黄文杰


2017年11/12月

6000.00

27

李常春


2017年1/2/3/4/5/6月、2018年1月

21600.00

28

殷军铭


2017年1/2/3/4/5/6月、2018年1月

6000.00

29

彭亮


2017年1/2/3/4/5/6月、2018年1月

11400.00

30

刘坤


2017年1/2/3/4/5/6月、2018年1月

50700.00

31

姜小龙


2017年1/2/3/4/5/6月、2018年1月

52300.00

 

 

 

总计

63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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