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邓伟建:
本委受理汤晓鹏诉你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7399)已依法作出决定。因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
穗劳人仲案〔2019〕7399号仲裁决定书。
决定事项如下:
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