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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莎拉菲贸易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高哲超)
发表时间: 2019-11-28 11:21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莎拉菲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高哲超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5795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工资14000元;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年7月19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部分51896.55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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