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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万寿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书公告(赵顺花)
发表时间: 2019-12-31 10:35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西万寿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赵顺花诉第一被申请人广西万寿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凤山县帝一食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6885号),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经本委依法通知申请人参加开庭,申请人未按规定到庭参加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特此公告。

 

 

                     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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