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仲裁公告
深圳搜床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林凌宇)
发表时间: 2020-01-10 15:23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深圳搜床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林凌宇诉被申请人深圳搜床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穗劳人仲案〔2019〕7189号),因你单位注册地址无人办公/因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如下:

穗劳人仲案〔2019〕7189号裁决书。

裁决事项如下:

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工资76592.24元;

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2500元;

三、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垫付款42120.28元。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