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青岛行圆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戴秋蓝诉被申请人青岛行圆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因你方拒收退回邮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穗劳人仲案〔2019〕9347号开庭通知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0年3月18日8时4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鸿图,电话:020-83387716)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