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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晟物流有限公司仲裁撤诉决定书公告(张等柱)
发表时间: 2020-01-21 11:11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航晟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等柱诉第一被申请人你(单位)、第二被申请人广东高捷航运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9651号), 申请人张等柱诉第一被申请人广州航晟物流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广东高捷航运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委依法立案受理并组庭审理。经本委依法通知申请人参加开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到庭参加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委决定如下:

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特此公告

 

 

 一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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